本署以民眾需求為核心,持續提升兒童健康照護服務,有關113年7月1日起提供未滿7歲兒童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說明如下:
- 本項服務由經訓練合格兒科、家醫科或幼兒專責醫師提供,依據113年6月7日公告「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方案」,符合兒童預防保健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可主動向提出本署申請,本署於審核通過後將合約院所名單公布於衛生福利部兒童醫療健康資訊整合平台之「兒童就醫地圖」。
- 考量本項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新制上路,各醫療院所準備需時,故本署提醒家長在帶孩子接受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前,事先電話洽詢醫療院所提供篩檢服務時間,並將相關提醒於「兒童就醫地圖」網頁加以說明。
- 目前全國22縣市已有1,186家左右醫療院提供兒童發展篩檢服務,超過26萬人次兒童接受兒童發展篩檢服務。
- 本署將持續宣導家長善用「未滿7歲兒童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並持續辦理兒童發展篩檢服務醫師教育訓練,以及早發現發展遲緩兒童,及早療育,以提升兒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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