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散步」誤闖國道3號苗栗段 警護送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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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魯鋼駿苗栗縣11日電)59歲許姓婦人今天上午行走在國道3號苗栗路段,國道警獲報前往將她護送下國道,女子供稱想散步,因路不熟誤闖,國道警將依規定裁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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