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闆在台南市區經營多年早餐店,去年因租約到期搬遷至別處。近日發現未收到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繳款通知單,才驚覺沒有向健保署申請變更地址,以致未按時繳交健保費且須徵收滯納金。王老闆洽詢健保署南區業務組,經人員說明後,透過線上辦理更新地址,不用親自臨櫃辦理,免奔波,直呼實在是快速又便捷。
南區業務組林純美組長表示,通訊地址是單位接收健保署重要通知管道,依健保法規定,投保單位之名稱、負責人、登記營業地址或通訊地址有異動時,應於15日內向健保署申報變更手續,以免漏接健保繳款單信件。
林組長提醒,目前多數投保單位均已註冊健保署「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系統」,可直接登入該系統,點選「單位資料查詢及變更/基本資料變更作業」功能,隨時隨地動動手指就能完成,相當便捷。另外,如仍需使用紙本申請,亦可以利用繳款單背面的「變更申請表」,將通訊資料填妥正確並加蓋大小章後,郵寄辦理。
民眾有任何健保問題,請撥打諮詢專線0800-030-598或手機改撥02-4128-678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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