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調查依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第九條,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及發布營養調查。調查目的包含國人營養狀況及三高盛行率等,是國人重要營養參考資料來源。調查以四年為一週期依循採購程序公開招標,委託學術單位辦理調查作業,110-113年係委託中央研究院辦理。調查計畫依統計法規定經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及通過中央研究院倫理審查委員會(簡稱IRB)審查,執行過程需完全遵從人體研究法規定,及依IRB審查會通過之同意方式及內容,取得研究對象(包含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同意之原則進行。
- 本調查進行家戶訪問前均會先寄送邀請函,說明調查目的、程序及查證管道,訪員至家戶訪問皆會配帶識別證及攜帶公文,並詳細說明讓民眾瞭解參與之相關權利,若民眾同意參與調查,會再請其完成「研究參與者同意書」簽署後才進行問卷訪問,及安排他日於定點由醫事人員進行身體檢測、抽血等程序。
- 針對此個案爭議,造成民眾及社會困擾,委託單位國民健康署深感歉意。本署深切檢討未來將精進相關作業流程,亦請調查團隊強化訪員調查說明品質與受試者保護機制,並納入相關教育訓練,以確保受試者權益完全保障下參與,特別感謝國人無私奉獻,配合國家相關研究,促進國人健康與福祉作出無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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