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連江縣立醫院醫療在地化暨品質提升計畫申請須知

Spread the love

依據醫療事業發展獎勵辦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2 款「緊急、重症醫療資源不足地區相關醫療設備、設施之增購或更新」及第 4 款「弱1-3勢族群及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照護服務之改善」獎勵項目辦理。

臉書留言
(總共瀏覽 4 次數, 今天瀏覽 1 次數 )
最上面
%d 位部落客按了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