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1 女子「散步」誤闖國道3號苗栗段 警護送後開罰 by stevinPosted in 熱門新聞 Spread the love(中央社記者魯鋼駿苗栗縣11日電)59歲許姓婦人今天上午行走在國道3號苗栗路段,國道警獲報前往將她護送下國道,女子供稱想散步,因路不熟誤闖,國道警將依規定裁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臉書留言 (總共瀏覽 5 次數, 今天瀏覽 1 次數 )分享此文:TwitterFacebook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
你必須 登入 才能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