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駕上路3分被誤判42分上訴 判1年1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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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6日電)屏東魏姓男子酒駕被逮,一審屏東地院發現有6次前科判1年2月,魏男以僅酒駕上路3分鐘卻被認定為42分鐘上訴;高雄高分院經調查屬實,但酒駕累犯仍判1年1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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